||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 财税分享
南通工商代办-新办纳税人申请使用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有什么规定?
发布时间:2023.05.04    新闻来源:南通慧算账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

南通工商代办-新办纳税人申请使用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有什么规定?

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办纳税人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有关事项的公告》(2018年 第29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2号)规定,税务机关为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的新办纳税人办理发票票种核定,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10万元,每月最高领用数量不超过25份。核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领用数量为电子专票和纸质专票的合计数,核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同时适用于电子专票和纸质专票,两者保持一致。

纳税人因生产经营情况变化需要调整发票票种核定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增版增量”。


【慧算账财税】专业为南通创业者提供注册公司、代理记账、商标注册、公司变更、公司注销、AAA企业信用评级、高新企业认证等服务,如有需要,欢迎来电咨询办理!服务热线:13921612368(同微信),免费创业辅导。


 
微信二维码
扫描加我微信
联系我们 关于我们 合作单位
电话:13921612368
传真:13921612368
公司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创源科技园3幢801-806室
微信号:13921612368
E-MAIL:1311282945@qq.com
公司简介
公司新闻
行业动态
焦点关注
南通公司注册
南通慧算账
南通工商代办
南通工商注册
Copyright 2006 - 2023  南通慧算账财务咨询有限公司(www.nthsz.com)  All Right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编号:苏ICP备20025434号-1  
在线咨询
<p align=left>离开 在线咨询